[发明专利]视频中的摄像机运动分析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85676.1 | 申请日: | 2011-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73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斐;刘汝杰;于浩;马场孝之;上原祐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T7/20 | 分类号: | G06T7/2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朱胜;李春晖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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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视频中的摄像机运动分析方法及装置,其中一种方法包括:所述视频中分析出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及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对于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如果前一相邻视频片段对应的第一运动类型,与后一相邻视频片段对应的第二运动类型不同,则降低第一运动类型及第二运动类型的检测标准;判断所述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是否满足所述降低后的检测标准;以及根据所述判断的结果,进行所述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与相邻视频片段的合并。通过本发明实施例,能够更有效、准确地检测出视频中摄像机的运动类型,也更加准确地反映出用户的拍摄意图。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中的 摄像机 运动 分析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视频中的摄像机运动分析方法,包括:从所述视频中分析出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及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对于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如果前一相邻视频片段对应的第一运动类型,与后一相邻视频片段对应的第二运动类型不同,则降低第一运动类型及第二运动类型的检测标准;判断所述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是否满足所述降低后的检测标准;以及根据所述判断的结果,进行所述不具有显著运动特征的视频片段与相邻视频片段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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