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14677.4 | 申请日: | 2011-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67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应立;曹俊锋;应志耀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7/10 | 分类号: | E04F17/10;E04F17/12;B65F3/00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32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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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建筑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构,属于楼宇生活垃圾分类清理设施领域。建筑物包括建筑物本体,建筑物本体构建有垃圾井和楼层公共通道,楼层公共通道上设有垃圾投放口,特点是:垃圾井分隔成复数个垃圾引出井道,垃圾投放口分隔成复数个垃圾喂入区,一个垃圾喂入区对应于一个垃圾引出井道,并且在各个垃圾喂入区上构成有垃圾引导窗,在垃圾投放口的部位固定窗套,窗套具有垃圾窗口,且在每个垃圾窗口上配设有窗门,窗门上具有提示垃圾性质的信息,在垃圾引出井道的底部配置有可移出式垃圾收集小车。优点:可将不同性质的垃圾分别从垃圾喂入区进入垃圾引出井道,避免不同性质的垃圾混杂;在建筑物上构建十分方便;具有投资小和节约能源的长处。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物 生活 垃圾 分类 收集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建筑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构,所述的建筑物包括建筑物本体(1),该建筑物本体(1)构建有自底部楼层到达顶部楼层的垃圾井(11)和构建有楼层公共通道(12),楼层公共通道(12)上设有与所述垃圾井(11)相通的用于将生活垃圾投入垃圾井(11)的垃圾投放口(12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垃圾井(11)分隔成复数个彼此独立的垃圾引出井道(111),而所述的垃圾投放口(121)同样分隔成数量与垃圾引出井道(111)相等的并且与垃圾引出井道(111)相通的垃圾喂入区(1211),一个垃圾喂入区(1211)对应于一个垃圾引出井道(111),并且在各个垃圾喂入区(1211)上构成有用于将垃圾引导到垃圾引出井道(111)内的垃圾引导窗(2),在垃圾投放口(121)的部位并且朝向楼层公共通道(12)的一侧固定有一窗套(3),该窗套(3)具有数量与所述垃圾喂入区(1211)的数量相等的并且与垃圾喂入区(1211)相对应的垃圾窗口(31),每个垃圾窗口(31)用于投入一种性质的垃圾,并且在每个垃圾窗口(31)上配设有窗门(311),窗门(311)上具有提示垃圾性质的信息,其中:在所述的垃圾引出井道(111)的底部配置有可移出式垃圾收集小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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