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挖掘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22373.2 | 申请日: | 2011-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10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李杨;虞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F3/36 | 分类号: | E02F3/36;E02F3/38;E02F3/4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04 | 代理人: | 朱丽岩;唐晓丽 |
地址: | 100007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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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构。它改进了液压挖掘机的四连杆结构。挖斗耳板上的两个连接孔连线与挖斗唇口延长线构成140°±1°夹角。挖斗唇口延长线与两个连接孔连线的交点处在两个连接孔之间。斗杆、连杆、摇杆和挖斗形成的四连杆结构中,对各个杆的长度,以及连杆、摇杆和耳板的结构进行了改进,使本发明的挖斗工作总行程角度为228.5°±1°。本发明突破了传统挖掘机挖掘机构的挖斗转角在160度左右的限制,使四杆机构的运动行程扩大并且保证了挖掘机构的工作强度。本发明适用于已有技术的液压挖掘机和具有挖掘功能的施工机械。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挖掘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挖掘机构,包括挖斗(1)、连杆(2)、摇杆(3)、斗杆(4)、铰点油缸(5),挖斗(1)的耳板(6)上具有挖斗斗杆连接孔(7)和挖斗连杆连接孔(8),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板上的挖斗斗杆连接孔(7)和挖斗连杆连接孔(8)的连线与所述挖斗唇口延长线(10)所构成的钝角值a为139°~141°,所述挖斗唇口延长线(10)与所述挖斗斗杆连接孔(7)和挖斗连杆连接孔(8)连线(9)的交点处在所述挖斗斗杆连接孔(7)和挖斗连杆连接孔(8)之间,所述斗杆(4)、连杆(2)、摇杆(3)和挖斗(1)形成的四连杆结构中,所述斗杆(4)上的挖斗斗杆连接孔(7)中心线到连杆油缸连接孔(14)中心线最大直线距离值e为274.5mm~275.5mm,所述摇杆(3)上的斗杆摇杆连接孔(13)中心线到连杆油缸连接孔(14)中心线直线距离值d为205.5mm~206.5mm,所述连杆上的挖斗连杆连接孔(8)中心线到连杆油缸连接孔(14)中心线直线距离值c为219.5mm~220.5mm,所述耳板(6)上的挖斗斗杆连接孔(7)中心线到挖斗连杆连接孔(8)中心线直线距离值b为104.5mm~105.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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