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残余应力小于100MPa的热轧U型钢板桩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33958.4 | 申请日: | 2011-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08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任安超;郭爱民;吴杰;熊建良;吉玉;周剑华;邱宝文;王俊;田青;朱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P15/00 | 分类号: | B23P15/00;B21B1/46;B21B37/74;B21B43/00;B21D1/02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段姣姣 |
地址: | 43008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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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使残余应力小于100MPa的热轧U型钢板桩的生产方法。其步骤:进行冶炼、连铸、轧制;送至冷床进行冷却,冷却速度控制在0.5~8℃/秒,冷却温度即矫直前温度控制在100~300℃;在100~300℃条件下进行矫直。本发明的特点:通过控制矫前钢板桩余温及矫直工艺使热轧U型钢板桩的残余应力得到了有效控制,降低了生产成本;残余应力在100Mpa以内,有效提高了热轧U型钢板桩的打桩使用效果;操作简单,利于推广。 | ||
搜索关键词: | 残余 应力 小于 100 mpa 热轧 型钢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残余应力小于100MPa的热轧U型钢板桩的生产方法,其步骤:1)进行冶炼、连铸、轧制,精轧后的温度控制在800~1100℃;2)轧制后送至冷床进行冷却,冷却速度控制在0.5~8℃/秒,冷却温度即矫直前温度控制在100~300℃;3)在100~300℃条件下进行矫直,钢板桩的咬入速度控制在0.1~0.5米/秒,正常矫直时钢板桩的速度控制在1~2米/秒;水平辊至少为3对,总压下量控制在10~4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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