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报警通话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38579.4 | 申请日: | 2011-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14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朱怡嘉;刘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3/60 | 分类号: | H04B3/60;G08B25/08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戴广志 |
地址: | 20024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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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梯报警通话装置,包括乘客通话装置、维保通话装置、通话转换装置和报警处理装置。安装于电梯轿厢内的乘客通话装置与安装于电梯机房或维保区域的维保通话装置可实现位于电梯轿厢内人员与位于机房或维保区域人员之间进行语音通话。安装于电梯轿厢内的报警处理装置至少包括报警触发装置和报警终止触发装置,可实现位于电梯轿厢内人员发出报警和终止报警。报警处理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和报警终止信号经由乘客通话装置与维保通话装置间的语音传输路径进行传输,并经由通话转换装置通过通信网络实现远程传输。本发明能够同时传输语音和电梯报警信号。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报警 通话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电梯报警通话装置,包括:乘客通话装置,安装于电梯轿厢内;维保通话装置,安装于电梯机房或维保区域;通话转换装置,安装于电梯机房或维保区域;报警处理装置,安装于电梯轿厢内,至少包括报警触发装置和报警终止触发装置,用于实现位于电梯轿厢内的人员发出报警和终止报警;所述乘客通话装置与维保通话装置实现位于电梯轿厢内的人员与位于维保区域的人员之间进行语音通话;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处理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和报警终止信号经由乘客通话装置与维保通话装置之间的语音传输路径进行传输,并经由通话转换装置通过通信网络实现远程传输;所述通话转换装置通过通信网络发送的报警已发出信号和接收的报警确认信号经由乘客通话装置与维保通话装置之间的语音传输路径进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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