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砷料的提纯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30590.0 | 申请日: | 2011-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33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李显坪;王继荣;陈琦;刘乃权;李龙;潘晋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30/04 | 分类号: | C22B30/04;C22B7/00 |
代理公司: | 扬州市锦江专利事务所 32106 | 代理人: | 江平 |
地址: | 22512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废砷料的提纯方法,涉及高纯砷工业化生产技术领域。本发明将含微水的废砷渣置于塑料桶内,将塑料桶置于微波加热炉内,在微波加热炉内温度为80~120℃的条件下蒸发水分。本发明采用微波加热炉直接处理含微水废砷渣,不仅减轻了流程压力,处理的废砷具有干燥成型的特点,便于装炉,不必再倒料,由于微波是直接加热物料,不加热容器,内外温度无差别,效果更好,可最大程度地利用砷原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废砷料 提纯 方法 | ||
【主权项】:
废砷料的提纯方法,将含微水的废砷渣置于塑料桶内,将塑料桶置于微波加热炉内,在微波加热炉内温度为80~120℃的条件下蒸发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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