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意外防止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37215.9 | 申请日: | 2011-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57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李后贤;李章荣;罗治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9/00 | 分类号: | B60Q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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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交通意外防止系统,包括一深度摄像机、一动态物体侦测模块、一物体位置分析模块、一物体速度分析模块、一判断模块及一第一警示单元。上述交通意外防止系统可判断此时开启车门时是否可能会导致意外发生,且在可能导致意外发生时通过第一警示单元提示人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交通意外防止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 意外 防止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交通意外防止系统,包括:一深度摄像机,安装于一车辆外侧,以拍摄车辆后方的场景的图像及得到场景内各点与深度摄像机之间的距离信息;一动态物体侦测模块,用于对得到的图像及距离信息进行分析,以判断场景内是否存在运动的物体;一物体位置分析模块,用于对得到的图像及距离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判断得到的运动物体得到图像中运动物体与深度摄像机之间的距离,并对应判断图像中该运动物体与车辆的相对位置;一物体速度分析模块,用于对相邻两时刻得到的图像及距离信息进行分析,以分别得到两图像中运动物体与深度摄像机之间的距离,并根据拍摄两图像的时间计算出该运动物体的移动速度;一判断模块,用于对得到的运动物体与车辆的相对位置及运动物体的移动速度进行分析,以判断运动物体是否位于车门的开启操作范围,或者运动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一预设距离,当该运动物体位于车门的开启操作范围之内且运动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时,该判断模块发送一第一控制信号;以及一第一警示单元,安装于车辆内部,用于在接收第一控制信号后开始工作以提示驾驶人员或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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