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被加工物载置固定用工作台及被加工物载置固定用玻璃夹盘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70056.2 | 申请日: | 2011-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15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冈岛康智;栗山规由;时本育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钻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42 | 分类号: | B23K26/42;B23K26/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孟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为被加工物载置固定用工作台及被加工物载置固定用玻璃夹盘,且本发明为加工容易且能稳定地保持被加工物的激光加工装置用的工作台及用于所述工作台的玻璃夹盘。激光加工装置中载置固定被加工物的工作台包含平板状的玻璃夹盘、及从外周保持玻璃夹盘的保持框,在玻璃夹盘的载置被加工物的被载置面,用以吸引固定被加工物的抽吸用槽以俯视时呈蜂窝状的配置而形成。 | ||
搜索关键词: | 加工 物载置 固定 用工 玻璃 | ||
【主权项】:
一种被加工物载置固定用工作台,在激光加工装置中载置固定被加工物,其特征在于包含:平板状的玻璃夹盘;及从外周保持所述玻璃夹盘的保持框;在所述玻璃夹盘的载置被加工物的被载置面,用以吸引固定所述被加工物的抽吸用槽以俯视时呈蜂窝状的配置而形成。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星钻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三星钻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110370056.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