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继发性痛经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20651.2 | 申请日: | 2011-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88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于燕;申红梅;刘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燕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15/00;A61P2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智普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01 | 代理人: | 戴武军 |
地址: | 271100 山东省莱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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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继发性痛经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中药制成:小茴香4-6%;干姜3-5%;延胡索6-9%; 五灵脂4-6%;茯苓5-7%;桑寄生6-9%;川穹6-9%;桃仁4-6%;当归5-7%;牧丹皮5-7%;续断5-7%;肉桂2-4%;赤芍5-7%;半夏4-6%;吴茱萸2-4%;山药6-9%;红花4-6%;甘草4-6%。该治疗继发性痛经的中药,不仅没有毒副作用,而且由于组方侧重了通经止痛、活血祛瘀、补肝肾、益肺润肠、清热解毒,所以,能够快速缓解妇科月痛经、腹痛,而且提高了治愈率。可广泛用于妇科继发性痛经的治疗。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继发性 痛经 中药 | ||
【主权项】:
治疗继发性痛经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中药制成:小茴香4‑6%;干姜3‑5%;延胡索6‑9%;五灵脂4‑6%;茯苓5‑7%;桑寄生6‑9%;川穹6‑9%;桃仁4‑6%;当归 5‑7%;牧丹皮5‑7%;续断5‑7%;肉桂2‑4%;赤芍5‑7%;半夏4‑6%;吴茱萸2‑4%;山药6‑9%;红花4‑6%;甘草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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