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场所安全型空气再生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2284.4 | 申请日: | 2011-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48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刘雨忠;王云泉;管增伦;胡维淳;高峰;田敬秋;牛敏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1/00 | 分类号: | E21F11/00;B01D53/82;B01D53/62;C01B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7 | 代理人: | 张文祎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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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场所安全型空气再生装置,包括空气再生单元;其特征在于:该空气再生单元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超氧化钾药板组,所述壳体上设有进气通道和出气通道。本发明装置大幅度降低了反应时的温度,减低了降温系统的压力;本发明空气再生装置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产氧量能够被控制,根据硐内人员的数量和状态始终保持氧气浓度在18.5-22%之间,而且这个调整不需要能源;操作简便,不会因误操作而产生次生灾害;安全性好;系统简单;可以大幅度降低空气再生的成本,推广应用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巨大。 | ||
搜索关键词: | 煤矿 井下 紧急 避险 场所 安全 空气 再生 装置 | ||
【主权项】: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场所安全型空气再生装置,包括空气再生单元;其特征在于:该空气再生单元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超氧化钾药板组,所述壳体上设有进气通道和出气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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