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机云台有效性判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7146.5 | 申请日: | 201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05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0 |
发明(设计)人: | 杜勇慧;潘新华;陈路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7/00 | 分类号: | H04N17/00 |
代理公司: | 郑州红元帅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黄军委 |
地址: | 450001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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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摄像机云台有效性判定方法,它包括:将云台调用前摄像机内存储的图像数据保存为图片,并标记为云台调用前图片;从所述云台调用前图片的中心区域截取一块图片,标记为比对图片;给云台发出控制命令,调用摄像机,将摄像机调用后拍摄的图像数据保存为图片,并标记为云台调用后图片;将所述比对图片与所述云台调用后图片进行图像匹配,即,将所述比对图片中的图像与所述云台调用后图片的中心区域中的图像进行比对,若二者不一致,则判定摄像机云台有效,反之,判定摄像机云台无效。该摄像机云台有效性判定方法具有方法简单、实用性强、使用方便和工作效率高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机 有效性 判定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摄像机云台有效性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将云台调用前摄像机内存储的图像数据保存为图片,并标记为云台调用前图片;步骤2、从所述云台调用前图片的中心区域截取一块图片,标记为比对图片;步骤3、给云台发出控制命令,调用摄像机,将摄像机调用后拍摄的图像数据保存为图片,并标记为云台调用后图片;步骤4、将所述比对图片与所述云台调用后图片进行图像匹配,即,将所述比对图片中的图像与所述云台调用后图片的中心区域中的图像进行比对,若二者不一致,则判定摄像机云台有效,反之,判定摄像机云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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