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66413.1 | 申请日: | 2011-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486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发明(设计)人: | 石俊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新泰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6500 江苏省南通市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筷子,包括筷体,其创新点在于:所述筷体中心设有贯穿筷体上、下端的垂直通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在筷体中心设置贯穿上下端的通孔,在喝汤时,可将筷体当做吸管来使用。而当牛奶等饮品的吸管丢失后还可以拿该筷子来代替,使用方便,且可降低筷子的制作材料。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筷子 | ||
【主权项】:
一种筷子,包括筷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筷体中心设有贯穿筷体上、下端的垂直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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