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感光材料的内包装纸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65253.6 | 申请日: | 2011-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536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沈伟荣;郦国强;韩伟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5/085 | 分类号: | B32B15/085;B32B15/20;B32B27/10;B32B27/32;B65D65/16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3 | 代理人: | 宋缨;孙健 |
地址: | 20120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感光材料的内包装纸,包括5层材料,所述的5层材料从外到内依次由牛皮纸、LDPE黑色双膜、铝箔、LDPE黑色双膜和牛皮纸复合而成。所述的牛皮纸为30-100克牛皮纸。本实用新型可以使得感光材料不会因漏光现象而导致报废。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感光材料 包装纸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感光材料的内包装纸,包括5层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5层材料从外到内依次由牛皮纸(1)、LDPE黑色双膜(2)、铝箔(3)、LDPE黑色双膜(2)和牛皮纸(1)复合而成。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120165253.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