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点火爆发筒无效
申请号: | 201120240058.5 | 申请日: | 201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97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曾佑欣;肖红华;周彬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5/00 | 分类号: | G01N25/00;G01N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周发军 |
地址: | 43008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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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验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应用于工厂煤气容器停送煤气过程中,检查气体置换是否达到置换要求的检验。公开了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还包括自点火装置;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本实用新型采用自点火装置对爆发筒进行自动点火,提高了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性,通过在取样开口上增加弹性取样头,消除在取样过程中煤气、氮气在取样者周围泄漏的情况,提高了操作人员安全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及维护,实验过程安全可靠,易于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点火 爆发 | ||
【主权项】:
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自点火装置;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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