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11989.0 | 申请日: | 2011-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28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大长久芳;松浦辰哉;加藤建;榎本公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1L33/50 | 分类号: | H01L3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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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发光装置以混合来自各荧光体的光而获得白色的方式构成。发光装置具备:发出在380~420nm的波长范围具有峰值波长的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的发光元件、可被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且发出在560nm~600nm的波长范围具有峰值波长的可见光的第1荧光体、可被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且发出与第1荧光体发出的可见光处于补色关系的可见光的第2荧光体、以及是覆盖发光元件的光透射层且分散有第1荧光体和第2荧光体的光透射构件。光透射构件中所含的荧光体整体的体积浓度为0.05vol%~10vol%,光透射构件以发光元件的光从入射后向外部射出为止的光路长度为0.4mm~20mm的方式构成。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包括:发出在380~420nm的波长范围具有峰值波长的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的发光元件,被所述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发出在560nm~600nm的波长范围具有峰值波长的可见光的第1荧光体,被所述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发出与所述第1荧光体发出的可见光处于补色关系的可见光的第2荧光体,以及作为覆盖所述发光元件的光透射层,且分散有所述第1荧光体和所述第2荧光体的光透射构件;本发光装置混合来自各荧光体的光而获得白色,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透射构件中所含的荧光体整体的体积浓度为0.05vol%以上、10vol%以下;所述光透射构件以所述发光元件的光从入射到向外部射出为止的光路长度为0.4mm以上、20mm以下那样的形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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