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窥镜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2585.3 | 申请日: | 2011-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11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木下博章;后藤笃史;秋山大辅;菅武志;江上信次;田边诚;宫田昭人;武智匠哉;赤井正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1/00 | 分类号: | A61B1/00;A61B1/04;C03C13/04;G02B23/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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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内窥镜,该内窥镜(1)具有:插入部(31),其在末端部(32)具有拍摄部(33)以及照明部(34);光导件(13),其贯穿插入到插入部(31)的内部,将来自与基端部侧连接的光源装置(24)的照明光引导至照明部(34),且上述光导件(31)的数值孔径是0.46~0.90,光导件(13)具有由不含铅的玻璃构成的纤维(10),在进行抗X射线性试验之后的380nm~750nm的光量是进行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前的上述光量的67%以上,并且,以(380nm~470nm的光量/470nm~580nm的光量)表示的蓝色光量比是进行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前的上述蓝色光量比的60%以上,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是以如下方式进行的,即,在照射2.5Gy的X射线之后,进行引导64流明/mm2的光600分钟的恢复处理。 | ||
搜索关键词: | 内窥镜 | ||
【主权项】:
一种内窥镜,其特征在于,该内窥镜具有:插入部,其在前端部具有拍摄部以及照明部;光导件,其贯穿插入上述插入部的内部,将来自与基端部侧连接的光源装置的照明光引导至上述照明部,且上述光导件的数值孔径(NA)为0.46~0.90,上述光导件具有由不含铅的玻璃构成的多根纤维,在进行抗X射线性试验之后的380nm~750nm的光的累计光量是进行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前的上述累计光量的67%以上,并且,以380nm~470nm的光的累计光量/470nm~580nm的光的累计光量表示的蓝色光量比是进行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前的上述蓝色光量比的60%以上,上述抗X射线性试验是以如下方式进行的,即,在照射2.5Gy的X射线之后,进行引导64流明/mm2的光600分钟的恢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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