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去活化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1321.9 | 申请日: | 2011-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04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佐藤惠一;谷崎桂二;大本节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0L9/08 | 分类号: | C10L9/08;C10B57/10;C10L9/0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谢丽娜;关兆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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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通过具有以下装置而构成煤去活化处理装置(100):分取装置(117),分取在处理装置主体(111)中被去活化处理的改性煤(2)的一部分;评估装置主体(121),将通过分取装置(117)分取的改性煤(2)的样品(3)提供到内部;鼓风机(122)及加热器(123),向评估装置主体(121)提供评估温度(Tt)的空气(102);温度传感器(125),检测在评估装置主体(121)中对样品(3)进行加热处理的空气(102)的温度(Te);和控制装置(130),根据来自温度传感器(125)的信息,当空气(102)的温度(Te)为下限值(Tel)以下时,判断处理气体(103)的温度(Tc)是否在下限值(Tl)以下,当超过下限值(Tl)时,控制加热器(114)以使处理气体(103)的温度(Tc)降低规定值(Tfd)。 | ||
搜索关键词: | 活化 处理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煤去活化处理装置,通过用含氧的处理气体对煤进行加热,而对该煤进行去活化处理,其特征在于,具有:处理装置主体,将上述煤提供到内部;处理气体传送单元,向上述处理装置主体的内部传送上述处理气体;处理气体氧浓度调节单元,调节上述处理气体中的氧浓度Oc;处理气体温度调节单元,调节上述处理气体的温度Tc;分取单元,分取在上述处理装置主体内被去活化处理的上述煤的一部分;评估装置主体,将通过上述分取单元分取的上述煤的样品提供到内部;试验气体提供单元,向上述评估装置主体的内部提供评估温度Tt的试验气体;试验气体温度检测单元,检测在上述评估装置主体内对上述样品进行加热处理的上述试验气体的温度Te;以及控制单元,根据来自上述试验气体温度检测单元的信息,当上述试验气体的温度Te在上限值Teh以上时,判断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氧浓度Oc是否在上限值Oh以上,当小于该上限值Oh时,控制上述处理气体氧浓度调节单元以使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氧浓度Oc增加规定值Ofu,当在该上限值Oh以上时,进一步判断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温度Tc是否在上限值Th以上,当小于该上限值Th时,控制上述处理气体温度调节单元以使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温度Tc上升规定值Tfu;而当上述试验气体的温度Te在下限值Tel以下时,判断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温度Tc是否在下限值Tl以下,当超过该下限值Tl时,控制上述处理气体温度调节单元以使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温度Tc降低规定值Tfd,当在上述下限值Tl以下时,进一步判断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氧浓度Oc是否在下限值Ol以下,当超过该下限值Ol时,控制上述处理气体氧浓度调节单元以使上述处理气体的上述氧浓度Oc减少规定值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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