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属卤化物灯和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71533.3 | 申请日: | 2011-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8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笹井泰;松本加奈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岩崎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20 | 分类号: | H01J61/2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海川;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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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金属卤化物灯,其具有陶瓷发光管,并且其额定功率为35~100W,且色温为2800~3700K;在该发光管内包含作为发光物质的卤素添加物,所述卤素添加物包含:(1)铈(Ce)、(2)钠(Na)、(3)钙(Ca)、(4)铊(Tl)和(5)稀土金属,所述稀土金属包含镝(Dy)、铥(Tm)和钬(Ho)中的至少一种,并且所述卤素添加物为碘化物;关于(1)~(4)的卤素添加物的各组成比,碘化铈为1.5摩尔%以上且3.0摩尔%以下,碘化钠为45摩尔%以上且90摩尔%以下,碘化钙为5摩尔%以上且15摩尔%以下,并且碘化铊为2摩尔%以上且7摩尔%以下。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卤化物灯 照明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金属卤化物灯,其具有陶瓷发光管,并且其额定功率为35~100W、色温为2800~3700K,在该发光管内包含作为发光物质的卤素添加物,所述卤素添加物包含(1)铈(Ce)、(2)钠(Na)、(3)钙(Ca)、(4)铊(Tl)和(5)稀土金属,所述稀土金属包含镝(Dy)、铥(Tm)和钬(Ho)中的至少一种,并且所述卤素添加物为碘化物,关于所述(1)至(4)的卤素添加物的各组成比,所述碘化铈为1.5摩尔%以上且3.0摩尔%以下,所述碘化钠为45摩尔%以上且90摩尔%以下,所述碘化钙为5摩尔%以上且15摩尔%以下,并且所述碘化铊为2摩尔%以上且7摩尔%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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