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气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23949.4 | 申请日: | 2012-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058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苏永华;苏晓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华技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K5/22 | 分类号: | F23K5/22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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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燃气发生器,属于气化装置技术领域。包括一液态碳五储罐、一气化罐、一与气化罐管路连接的用于向气化罐的气化罐罐腔内输送空气的供气机构和一设置在所述气化罐的气化罐罐腔内的加热元件,特点:还包括一液态碳五原料输送机构和一播气机构,所述液态碳五原料输送机构串接在所述液态碳五储罐与所述气化罐之间,而所述的播气机构设置在所述气化罐罐腔内,并且位于加热元件的下部,加热元件在气化罐罐腔内朝着气化罐罐腔的高度方向设置。优点:有助于显著节约加热气化用的能源;可缩短初始加热时间,提高气化效果和效率,有利于满足即时使用要求;有益于显著降低检护难度;可以缩小体积,提高对使用场所的安装空间的适应性。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发生器 | ||
【主权项】:
一种燃气发生器,包括一液态碳五储罐(1)、一气化罐(2)、一与气化罐(2)管路连接的用于向气化罐(2)的气化罐罐腔(21)内输送空气的供气机构(3)和一设置在所述气化罐(2)的气化罐罐腔(21)内的加热元件(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一用于将所述液态碳五储罐(1)内的液态碳五原料引入所述气化罐罐腔(21)内的液态碳五原料输送机构(5)和一用于将所述供气机构(3)供给的空气以弥散状态分布到所述气化罐罐腔(21)内的播气机构(6),所述液态碳五原料输送机构(5)串接在所述液态碳五储罐(1)与所述气化罐(2)之间,而所述的播气机构(6)设置在所述气化罐罐腔(21)内,并且位于所述加热元件(4)的下部,而加热元件(4)在气化罐罐腔(21)内朝着气化罐罐腔(21)的高度方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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