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尼龙66含33%玻璃纤维的配方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59027.6 | 申请日: | 2012-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75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徐春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新区华士达工程塑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77/06 | 分类号: | C08L77/06;C08K13/04;C08K7/14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刘述生 |
地址: | 215129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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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尼龙66含33%玻璃纤维的配方,包括聚己二酰己二胺、引发剂、增强剂和助剂,所述引发剂为热塑性树脂,增强剂为玻璃纤维,各成分重量配比为聚己二酰己二胺占60%-70%,热塑性树脂占0.5%-2%,玻璃纤维占29%-36%,助剂占0.5%-2%,使制得的尼龙66含33%玻璃纤维具有耐腐蚀、耐磨损、拉伸强度高和质轻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尼龙 66 33 玻璃纤维 配方 | ||
【主权项】:
一种尼龙66含33%玻璃纤维的配方,其特征在于:包括聚己二酰己二胺、引发剂、增强剂和助剂,所述引发剂为热塑性树脂,增强剂为玻璃纤维,各成分重量配比为聚己二酰己二胺占60%‑70%,热塑性树脂占0.5%‑2%,玻璃纤维占29%‑36%,助剂占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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