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短信实现手机消费确认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62894.5 | 申请日: | 201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28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唐力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视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2 | 分类号: | G06Q20/42;H04W4/14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杨军 |
地址: | 201405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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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基于短信实现手机消费确认的方法,包括: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保存商户每个门店的商户代码及通讯信息;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为每张消费券分配不同的发送号码,通过短信平台向消费者手机发送消费券号基本信息;消费者到门店消费时,门店店员提供自己的商户代码,消费者直接用手机回复已收到的消费券短信,内容为店员的商户代码;短信平台解析收到的短信,将消费数据发还给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根据消费数据,确认电子消费券是否有效,若有效,则进行消费扣款;本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直接使用最普通的手机短信完成消费券的验证确认,且由于在通信过程中消费者不需要告知商户消费券号,从而安全性更佳。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短信 实现 手机 消费 确认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短信实现手机消费确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保存商户每个门店的商户代码及通讯信息,所述的商户代码为商户内部唯一数字标识;b)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通过销售平台向消费者销售消费券,并为每张消费券分配不同的发送号码,通过短信平台向消费者手机发送消费券号基本信息,所述的发送号码与消费者手机号唯一对应,所述消费者的每张消费券号都是不同发送号码发送过来的;c)消费者到门店消费时,门店店员提供自己的商户代码,消费者直接用手机回复已收到的消费券短信,内容为商户代码;d)短信平台收到消费者回复的短信后,解析短信,将消费数据发还给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e)电子消费券平台系统根据消费数据,进行处理相关信息,确认电子消费券是否有效,若确认消费券无效,则向消费者手机发送消费未成功提醒信息,若确认消费券有效,则进行消费扣款,并向消费者及店员手机分别发送消费成功提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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