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性HIPS材料、电视机后壳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22550.9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57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罗海宝;柴岩峰;王代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51/04 | 分类号: | C08L51/04;C08L21/00;C08K5/134;B29C45/78;B29C47/92;H04N5/6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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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改性HIPS材料、电视机后壳,电视机后壳制备如下:将回收的HIPS材料70-80份、HIPS原料15-25份、橡胶1-3份、抗氧剂1-2份加入到挤出机中;调节挤出机内温度为160-200℃,使混合物转化为熔融状态,将混合物混炼挤出并进行造粒,得到改性HIPS颗粒,将改性HIPS颗粒加入到注塑机中,调节注塑机内料筒温度至180-240℃,控制注塑机通过喷嘴将熔融的改性HIPS材料注入电视后壳模具空腔内,改性HIPS材料冷却后脱模得到电视机后壳。本发明所提供的改性HIPS材料、电视机后壳,将获得的改性HIPS制备成电视机后壳,在保证电视机后壳性能情况下,降低了电视机后壳的制备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改性 hips 材料 电视机 | ||
【主权项】:
一种改性HIPS材料,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制备而成,以下步骤涉及的各组分按重量份计:步骤一、将回收的HIPS材料70‑80份、HIPS原料15‑25份、橡胶1‑3份、抗氧剂1‑2份加入到挤出机中混合形成均匀混合物;步骤二、调节挤出机内温度为160‑200℃,使所述均匀混合物转化为熔融状态,并将所述混合物在熔融状态下混炼挤出,得到改性HIPS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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