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拉菲草鞋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85104.2 | 申请日: | 2012-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1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刘泽顺;张德仲;肖静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青岛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1/04 | 分类号: | A43B1/04;A43B23/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221 山东省青岛即墨***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拉菲草鞋,其特殊之处是将拉菲草材料编织成具有一定花纹的鞋子部件与装饰效果的装饰件。将拉菲草制作成鞋跟包跟皮,根据所需的包跟皮花纹进行编织加工,经过胶粘工艺将编织成的拉菲草包跟皮包伏在鞋跟上,从而达到了拉菲草包跟皮的装饰作用;在鞋帮面装饰件的制作上,根据所需制作装饰件,直接将装饰件装饰在鞋产品上,提高了鞋产品的美观程度,从而实现了具有自然、纯朴效果的拉菲草风格的鞋产品。 | ||
搜索关键词: | 草鞋 | ||
【主权项】:
拉菲草鞋,其特征是:将拉菲草编织成具有一定花纹的鞋子部件与装饰效果的装饰件,将该种拉菲草编织的鞋子部件与装饰件装饰在鞋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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