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锁定位置的弃井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13572.6 | 申请日: | 201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74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徐一龙;黄凯文;梁继文;李磊;熊永卫;张超;鹿传世;吴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29/12 | 分类号: | E21B29/1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刘广生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锁定位置的弃井工具。可锁定位置的弃井工具,包括本体,本体的前端设有引鞋,所述本体的后段设有卡瓦,所述卡瓦可相对本体轴向移动并可相对周向转动,当卡瓦上向移动时,卡瓦的外径张大,所述本体的上段内设有上活塞,上活塞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本体的中段设有接在上活塞下端的撑杆,当所述上活塞向下移动时,所述撑杆驱动所述卡瓦向上移动,所述本体的下段内设有下活塞,下活塞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本体的下段设有接在下活塞下端的弃井割刀,当所述下活塞向下移动时,下活塞顶压所述弃井割刀使其张开。作业时,可锁定位置,割刀不会上下活动,作业时效能得到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锁定 位置 工具 | ||
【主权项】:
一种可锁定位置的弃井工具,包括本体(5),本体(5)的前端设有引鞋(1),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5)的后段设有卡瓦(7),所述卡瓦(7)可相对本体(5)轴向移动并可相对周向转动,当卡瓦(7)上向移动时,卡瓦(7)的外径张大,所述本体(5)的上段内设有上活塞(9),上活塞(9)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本体(5)的中段设有接在上活塞(9)下端的撑杆(6),当所述上活塞(9)向下移动时,所述撑杆(6)驱动所述卡瓦(7)向上移动,所述本体(5)的下段内设有下活塞(4),下活塞(4)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本体(5)的下段设有接在下活塞(4)下端的弃井割刀(2),当所述下活塞(4)向下移动时,下活塞(4)顶压所述弃井割刀(2)使其张开。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210313572.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