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的升降体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14471.0 | 申请日: | 201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37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中岛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11/00 | 分类号: | B66B11/00;B66B5/0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戚宏梅;杨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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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电梯的升降体。提供一种能够实现改装时的工期缩短和低成本化的电梯的升降体。电梯(1)的轿厢(2)具备:轿厢用绳轮(16)、梁(17)、动作杆(25)、连动机构(26)。动作杆(25)在上梁(13)上设置一对,并且使紧急停止机构将以高于规定速度的高速下降的轿厢(2)停止。连动机构(26)具备将动作杆(25)彼此连结的连动部(33)和支承部(34)。支承部(34)将连动部(33)的金属线(35)的中央部(35a)支承在与安装于上梁(13)的梁(17)相比靠上方且与上梁(13)在水平方向上并列的位置。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升降 | ||
【主权项】:
一种电梯的升降体,其特征在于,具备:升降体侧绳轮,悬挂有主绳;绳轮侧梁,安装于升降体的与水平方向平行的水平梁的至少下表面,并且将所述升降体侧绳轮支承成旋转自如,而且,该绳轮侧梁与所述水平梁交叉;动作杆,在所述水平梁的下表面设有一对,并且在所述升降体以高于规定速度的高速下降时,该动作杆相对于所述水平梁向上方位移而使紧急停止机构将所述升降体停止;以及连动机构,使所述一对动作杆连动地向上方位移;所述连动机构具备:连动部,将所述一对动作杆彼此连结,使该一对动作杆连动地向上方位移;以及支承部,将所述连动部的至少中央部支承在与安装于所述水平梁下表面的所述绳轮侧梁相比靠上方且与所述水平梁在水平方向上并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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