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珠莲九族香粥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95775.4 | 申请日: | 2012-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67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韦战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市京阳节能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10 | 分类号: | A23L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4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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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珠莲九族香粥的配制,主要按6-5∶4-5称量荔枝肉、龙眼肉,按5-6∶6-5称量莲米、莲藕,按3-2∶0.5-0.4∶0.4-0.5∶1.5-1.7∶1.7-1.5∶1-0.8∶1.5-1.7∶0.5-0.4∶0.5-0.4称量大米、香米、红米、小麦、玉米、花生、四季豆、红枣、芝麻,按0.3-0.1∶0.1-0.3∶0.1称量八角、香菇、陈皮,并分别细化。接着按1-2∶2-1∶7-8∶0.1-0.2称量珠类、莲类、九族类、香料并搅匀,再按6-5∶7-6∶0.2-0.1称量混合料、矿泉水、调味剂并搅匀,再灌入瓶罐中加热灭菌2-3小时,并封存提质13-15天,即得到优质美味的珠莲九族香粥。 | ||
搜索关键词: | 九族 | ||
【主权项】:
一种珠莲九族香粥配制法,其特征在于:将清选好的珠状类的荔枝肉、龙眼肉和莲类的莲米、莲藕与九族(种)类的大米、香米、红米、小麦、玉米、花生、四季豆、红枣、芝麻及香料八角、香菇、陈皮进行清选处理,再以10为基率,按荔枝肉与龙眼肉比例为6‑5∶4‑5称量并用切碎机细化成不规则碎粒状;按莲米与莲藕比例为5‑6∶6‑5称量并用切碎机细化成不规则碎粒状;按九族(种)类大米、香米、红米、小麦、玉米、花生、四季豆、红枣、芝麻比例为3‑2∶0.5‑0.4∶0.4‑0.5∶1.5‑1.7∶1.7‑1.5∶1‑0.8∶1.5‑1.7∶0.5‑0.4∶0.5‑0.4称量并用切碎机细化成不规则碎粒状(也可不粉碎细化);按香料八角、香菇、陈皮比例为0.3‑0.1∶0.1‑0.3∶0.1称量并用切碎机细化成不规则碎粒状;再按珠类、莲类、九族(种)、香料比例为1‑2∶2‑1∶7‑8∶0.1‑0.2称量并用搅拌机或手工搅拌均匀;将搅匀后所得混合料与矿泉水、调味剂按比例为6‑5∶7‑6∶0.2‑0.1称量进行混配,并用搅拌机或人工搅拌均匀后用灌装机灌入专用标准瓶罐中;将灌装好的瓶罐投入高效密闭的加热灭菌设备中进行加热蒸煮灭菌处理2‑3小时后,再将加热灭菌后的瓶罐密封保存自然提质13‑15天,开封即得到优质美味和老少皆宜的珠莲九族香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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