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微晶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98844.7 | 申请日: | 2012-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22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朱正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清大星源微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45/02 | 分类号: | C22C45/02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孙高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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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超微晶材料,包括铁、铌、铜、硅、硼、镍六种元素,其中铁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81.12±0.05%、铌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6.06±0.03%、铜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1.34±0.02%、硅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8.35±0.1%、硼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2.63±0.05%、镍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0.5±0.02%,其导磁率为190000亨利/米,最大导磁率为470000亨利/米,其导磁率与最大导磁率较之前都得到了增加。 | ||
搜索关键词: | 超微晶 材料 | ||
【主权项】:
超微晶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微晶材料,包括铁、铌、铜、硅、硼、镍六种元素,其中铁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81.12±0.05%、铌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6.06±0.03%、铜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1.34±0.02%、硅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8.35±0.1%、硼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2.63±0.05%、镍元素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为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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