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稻田土壤残留农药的紫外臭氧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85404.5 | 申请日: | 2012-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12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史忠科;山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费斯达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C1/08 | 分类号: | B09C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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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稻田土壤残留农药的紫外臭氧处理方法,针对稻田土壤这种长期水淹缺氧的环境,采用紫外光照臭氧水溶液,利用紫外光照下臭氧在水中分解为具有强氧化性的羟基自由基对受农药污染的稻田土壤进行光催化氧化,在水稻土壤进行灌水前期采用该方式生成的臭氧水溶液进行“翻耕——灌溉——排水”的方式进行预处理,能够克服现有残留农药处理方法存在活性受限、稳定性差、易产生二次污染的技术缺陷,解决稻田土壤这种长期水淹缺氧环境残留农药处理的技术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稻田 土壤 残留 农药 紫外 臭氧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稻田土壤残留农药的紫外臭氧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特征:(1)在245nm紫外光照下臭氧在水中最大程度的分解为具有强氧化性的羟基自由基·OH,反应方程式如下式所示:根据上述反应方程建立一个关系式:波长245nm紫外光照的条件下,1mol臭氧在水中完全分解可以生成2mol羟基自由基;(2)在水稻插秧前采用“翻耕——灌溉——排水”的方式进行残留农药处理,翻耕的目的是使含有羟基自由基的臭氧水溶液能与深层土壤充分接触,由于水稻土壤农药残留有95%以上都集中在土壤表层0~400mm深度的土壤中,选择翻耕深度大于300mm小于400mm,可以促使臭氧水溶液中的羟基自由基与95%以上的残留农药充分反应,按表1所示的污染情况分类处理表中所示的处理时间反应完全后排去该臭氧水溶液,可以减小残留羟基自由基对植物生长造成的影响;(3)根据受污染水稻土壤污染程度的不同,选择羟基自由基浓度为0.5~2g/L的臭氧水溶液进行“翻耕—灌溉—排水”处理方式,灌溉使用的臭氧水溶液的量为100L/m2,按照表1表1污染情况分类处理表给出的污染情况分类及灌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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