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88246.9 | 申请日: | 2012-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61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罗刚军;童安全;侯胜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11/04 | 分类号: | B66B11/04;B66B17/12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章松伟 |
地址: | 315731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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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够大大减小对重在井道深度方向的尺寸的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所述第一对重反绳轮(3.1)的轴线和第二对重反绳轮(3.2)的轴线位于同一直线(10)上,该直线(10)位于水平面内,且该直线(10)与对重导轨中心线在水平面内投影线(11)呈一定夹角,夹角为闭区间[45°,90°]。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曳引比为4:1的电梯对重系统,它包括对重导向轮(4)、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和对重体(6),第一对重反绳轮(3.1)、第二对重反绳轮(3.2)安装在对重体(6)上,曳引绳(5)自第一对重反绳轮(3.1)入,再经由所述对重导向轮(4),至第二对重反绳轮(3.2)出并连至固定绳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重反绳轮(3.1)的轴线和第二对重反绳轮(3.2)的轴线位于同一直线(10)上,该直线(10)位于水平面内,且该直线(10)与对重导轨中心线在水平面内的投影线(11)呈一定夹角,该夹角取值范围为闭区间[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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