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π型垃圾焚烧锅炉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33315.X | 申请日: | 2012-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467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项光明;李荣;刘晖 | 申请(专利权)人: |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8 | 分类号: | F23G5/08;F23G5/44;F22B31/08 |
代理公司: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 代理人: | 傅敏华 |
地址: | 325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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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将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并产生蒸汽用于供汽、发电的锅炉。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π型垃圾焚烧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室后设置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且炉室、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成π型布置,所述尾部烟道后直接布置中和反应塔,中和反应塔通过支撑架固定,支撑中和反应塔的支撑架与锅炉的钢架连为一体,所述尾部烟道侧面设置烟气旁路,所述炉室位于炉排上方主燃烧区域的两侧设置有空气冷却墙。通过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确保低热值、高水份、高灰份的生活垃圾及时干燥、充分燃烧及燃烬并有效降低工程投资的全新的π型垃圾焚烧锅炉。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锅炉 | ||
【主权项】:
一种π型垃圾焚烧锅炉,包括有钢架、炉室和炉排,所述炉排为二段往复式炉排,所述炉室安装于钢架上,炉室包括有炉膛、燃烬室和三烟道,炉排设置在炉室的下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室后设置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且炉室、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成π型布置,所述尾部烟道后直接布置中和反应塔,中和反应塔通过支撑架固定,支撑中和反应塔的支撑架与锅炉的钢架连为一体,所述尾部烟道侧面设置烟气旁路,所述炉室位于炉排上方主燃烧区域的两侧设置有空气冷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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