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稀酸预处理来加工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45952.4 | 申请日: | 2012-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41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E·梵登海德;M·马卡伊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P19/02 | 分类号: | C12P19/02;C12P19/14;C12P7/02;C12P7/06;C12P7/16;D21C3/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林远成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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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加工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在大于或等于120℃至小于或等于210℃的温度下将木质纤维素材料与包含一种或多种无机酸并具有大于或等于1.8至小于或等于4.0的pH的水性酸溶液接触以产生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和水性酸溶液,并具有大于或等于3.0至小于或等于4.5的总pH;b)将至少部分步骤a)中产生的混合物与碱接触以产生中和的混合物,所述中和的混合物包含中和的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和一种或多种不溶性盐。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预处理 加工 木质 纤维素 材料 方法 | ||
【主权项】:
加工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在大于或等于120℃至小于或等于210℃的温度下,将木质纤维素材料与包含一种或多种无机酸并具有大于或等于1.8至小于或等于4.0的pH的水性酸溶液接触以产生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和水性酸溶液,并具有大于或等于3.0至小于或等于4.5的总pH;b)将至少部分步骤a)中产生的混合物与碱接触以产生中和的混合物,所述中和的混合物包含中和的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和一种或多种不溶性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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