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和使用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7085.4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99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尹石根;李琇炫;朴景秦;金承爱;权赫柱;李暻周;金奉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1L51/54;C07D209/58;C07D491/02;C07D495/02;C07F7/02;C07D409/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陆蔚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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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新颖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以及含有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使用本发明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可生产长工作寿命和高发光效率的OLED器件。此外,该化合物可提高该器件的功率效率以降低总功率消耗。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化合物 使用 器件 | ||
【主权项】:
一种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
‑‑‑‑‑‑‑‑‑‑(1)其中L1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Y1和Y2各自独立地表示‑O‑、‑S‑、‑CR11R12‑、‑SiR13R14‑或–NR15‑,前提是Y1和Y2不同时存在;Ar1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7元杂环烷基;R1‑R6以及R11‑R15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7元杂环烷基、‑NR21R22、‑SiR23R24R25、‑SR26、‑OR27、氰基、硝基、或羟基;R21‑R2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a、b和c各自独立地表示1‑4的整数,d和e各自独立地表示1‑3的整数,f表示1或2;当a‑f是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时,R1‑R6各自是相同或不同的;以及所述杂环烷基、杂亚芳基和杂芳基含有至少一个选自B、N、O、S、P(=O)、Si和P的杂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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