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中间骨牌蕨治疗鼻咽癌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01747.4 | 申请日: | 2013-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52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马长林;姜俊芝;杨干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长林 |
主分类号: | A61K36/902 | 分类号: | A61K36/902;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60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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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中间骨牌蕨治疗鼻咽癌的中药,其各原料组分的重量配比为:香附4-15、五味子13-17、黄芪28-32、白术8-12、中间骨牌蕨28-32、阿胶13-17、龙眼肉8-12、鸡血藤8-12、皂矾4-15、菱角壳28-32、樟枝4-15、三棱4-15、刘寄奴8-12、川芎13-17、木蝴蝶4-15、五灵脂8-12、胖大海13-17、一枝黄花1-5、广豆根28-32、野葡萄根13-17、杠板归28-32、红参1-5。本发明中药本着扶正培本的原则,利用中间骨牌蕨的特性并且配合益气养血、活血化瘀、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等中药配方,对于鼻咽癌患者具有疗效好,见效快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中间 骨牌 治疗 鼻咽癌 中药 | ||
【主权项】:
一种利用中间骨牌蕨治疗鼻咽癌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其各原料组分的重量配比为:香附4‑15、五味子13‑17、黄芪28‑32、白术8‑12、中间骨牌蕨28‑32、阿胶13‑17、龙眼肉8‑12、鸡血藤8‑12、皂矾4‑15、菱角壳28‑32、樟枝4‑15、三棱4‑15、刘寄奴8‑12、川芎13‑17、木蝴蝶4‑15、五灵脂8‑12、胖大海13‑17、一枝黄花1‑5、广豆根28‑32、野葡萄根13‑17、杠板归28‑32、红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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