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井巷快速爆破的掏槽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42330.2 | 申请日: | 2013-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630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王洪立;张宪堂;鲍伟;张大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F42D3/04 | 分类号: | F42D3/04;F42D1/00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19 | 代理人: | 段毅凡 |
地址: | 26659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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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井巷快速爆破的掏槽方法,掏槽眼的布置结构是:在巷道断面掏槽区的中心位置,钻直径为φ100-120mm、深度4m以上的大直径中心孔;在中心孔四周布置4-6个碎胀孔;在碎胀孔之间布置一排破碎孔;在最下面的碎胀孔的下面再布置一行间距0.5米的辅助抛掷眼,辅助抛掷眼钻眼方向应向巷道上方倾斜,形成与巷道断面呈<85°的夹角;然后进行装药爆破形成槽腔。本发明充分利用最小抵抗线原理,中心孔增大了掏槽的破碎自由面和碎胀空间,从而形成更深的槽腔,使常规辅助眼、常规周边眼的深度可进一步加深到4米,提高爆破效率和一次爆破深度。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爆破 掏槽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井巷快速爆破的掏槽方法,它包括在掘进工作面钻孔、装药和起爆;其特征在于,在掘进工作面钻孔时,掏槽眼的布置是:在巷道断面掏槽区的中心位置,采用潜孔钻钻直径为φ100‑120mm、深度4m以上的大直径中心孔;在大直径中心孔的四周布置4‑6个普通直径的碎胀孔,碎胀孔深度至少4m,碎胀孔与中心孔的中心距离为0.5-1.0米,且与中心孔的轴线方向一致;在碎胀孔之间布置一排破碎孔,破碎孔的深度是碎胀孔的0.5倍,用于破碎大块岩石;在最下面的碎胀孔的下面再布置一行间距0.5米的辅助抛掷眼,辅助抛掷眼钻眼方向应向巷道上方倾斜,形成与巷道断面呈<85°的夹角,以增强对岩石的抛掷作用,增大抛渣距离;在装药时,装药结构是:在中心孔的底部放置3.5‑4.0公斤普通炸药,碎胀孔、破碎孔和辅助抛掷眼采取常规的连续装药结构;起爆时,采用毫秒延期雷管分段延时起爆,分段起爆顺序依次为:首先碎胀孔和破碎孔一起起爆,碎胀孔圈内的岩石借助中心孔内的第二自由面,产生碎胀破坏,并挤满中心孔内的自由空间,浅部的大块岩石在破碎孔爆破作用下进一步破碎;然后中心孔底部的炸药和辅助抛掷眼一起起爆,碎胀孔圈内的胀裂岩块并被中心孔底部的爆破力抛出岩体,从而形成槽腔,掏槽完成;上述碎胀孔、破碎孔和辅助抛掷眼的孔径均为32‑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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