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事故非现场快速取证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40191.7 | 申请日: | 2013-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53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邹复民;蒋新华;廖律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H04N7/18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峥 |
地址: | 350108 福建省福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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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交通事故非现场快速取证方法及系统,通过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于平时接收各个视频采集模块的实时监控视频,而当接到交通事故司机上报交通事故发生信息则执行、或当人工发现展示的实时视频图像中存在交通事故事发区域时则执行、或当视频采集模块识别到交通事故事发区域时对事故区域进行交通事故事发的快速定位并发送控制指令至交通事故事发区域的各个视频采集模块对交通事故事发区域进行视频图像采集,最后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对采集的视频图像剪切保存作为取证,从而有利于交通事故非现场快速取证以满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实际需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事故 现场 快速 取证 方法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交通事故非现场快速取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步骤,S1)、视频采集模块沿着系统预设轨迹扫描获得道路实时监控视频,并将实时监控视频通过数据传输模块传送到信息管理服务中心;S2)、事故发现,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接到交通事故司机上报交通事故发生信息则执行S3;或者当人工发现展示的实时视频图像中存在交通事故事发区域时则执行S5;或者,当视频采集模块识别到交通事故事发区域时,则执行S4;S3)、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交通事故司机上报交通事故发生信息得到可能的交通事故事发区域,进一步通过自动及人工识别后确定实际的交通事故事发区域,然后执行S5;S4)停止扫描并提示人工识别确认是否为交通事故事发区域,若人工识别为交通事故事发区域,则执行S5,如果人工识别不为交通事故事发区域,就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下达指令控制视频采集模块继续扫描,直至找到交通事故事发区域为止;S5)、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发送控制指令至交通事故事发区域的各个视频采集模块,事故事发区域的各个视频采集模块根据控制指令之对交通事故事发区域进行视频图像采集,并将该视频图像上传信息管理服务中心;S6)、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对各个视频采集模块上传来的视频图像的事故发生前后的视频片段剪切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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