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41308.3 | 申请日: | 2013-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48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吴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5/12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地址: | 21521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包含以下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组分:黄明胶1.00%—5.00%;苯甲酸钠1.00%-5.00%;人参茎叶水提干浸膏1.00%—3.00%;柠檬酸0.10-0.30;水杨酸乙酯0.50%-1.00%;聚乙烯吡咯烷酮0.10%—0.90%;微晶纤维素1.00%—5.00%;其它为溶媒。所述的溶媒包含的组分及各组分的体积百分数如下:甘油2%-5%;丙二醇3%-7%;乙酸乙酯0.5-1%;其它为纯化水。本发明护发素在发丝表层形成致密均匀保护层,对受损发丝鳞片和发丝内部营养管路良好的修复作用,增加了发丝的光泽和柔顺感,较好地解决了人发卷烫受损造成的易断,易开叉,干枯等系列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人发卷烫后 损伤 修复 护发 精华素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人发卷烫后损伤修复的护发精华素,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组分:黄明胶1.00%—5.00%;苯甲酸钠1.00%‑5.00%;人参茎叶水提干浸膏1.00%—3.00%;柠檬酸0.10‑0.30;水杨酸乙酯0.50%‑1.00%;聚乙烯吡咯烷酮0.10%—0.90%;微晶纤维素1.00%—5.00%; 其它为溶媒。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10141308.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