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体的姿态定位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47747.5 | 申请日: | 2013-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78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田学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清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S5/22 | 分类号: | G01S5/22;G01S1/72 |
代理公司: | 上海正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00 | 代理人: | 陆飞;盛志范 |
地址: | 20121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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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交通智能管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移动体的姿态定位系统。本发明不同于目前通常的定雷达方式,本发明将定位与身份锁定同时绑定,定位结果用于移动体行驶的调节与控制,而锁定的身份码用于通信,以便协调控制行驶。近距离范围采用高精度的超声波定位方式,且超声波定位信号本身载有身份码,从而保证定位的正确性;相对距离较远的车辆之间并不需要精确的定位,同时超声波的定位精度虽高,但定位范围较窄。本发明将高误差远距离测距与高精度近距离测距两种方式有机结合,恰当地满足了车辆追踪行驶上的定位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姿态 定位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移动体的姿态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微处理器,无线系统部分,发射信号处理电路,接收信号处理电路,超声波接收器和超声波发射器;该定位系统为对称方式,即装载于移动体的一套系统可以根据需要主动发出定位信号与周围的载于另一移动体的定位系统之间进行定位,同时也可以被动的检测周围定位系统发来的定位信号进行定位;现将主动定位方定义为A方, 被动定位方定义为P方, A方与P方之间的距离定义为AP;系统各部分的工作内容如下:微处理器,接受上位系统的测位命令;加载发送者A的地址及测位ID码信息,负责控制同步信号和超声波信号的发送;根据接收信号处理电路送来的信号,比较由超声波送来的测位ID码和无线信号送来的测位ID码,并计算AP距离;之后,由无线系统部分与P方交换测位结果,并确定姿态;然后,将结果返送上位系统;所述上位系统是级别较高的软件系统,或者是人或其他外部设备;无线系统部分,负责A方与P方的时间同步;负责同步信号的发送,同步信号包括发送者地址,测位ID码;通过无线通信交换超声波测距结果,用以确定姿态;负责接收无线测位信号,读取测位ID码等信息;负责超声波测距范围外的远距离测距;发射信号处理电路,接收微处理器发来的指令,并进行调制,增幅,将结果传送给超声波发射器;接收信号处理电路,将超声波接收器接收的信号进行解调,滤波,增幅,并读取测位ID码信息;将结果传送给微处理器;超声波接收器和超声波发射器,采用1个超声波发射器,2超声波接收器,即1发2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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