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WebView翻页特效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20459.8 | 申请日: | 2013-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1660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侯礼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齐尔布莱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1 | 分类号: | G06F3/048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11337 | 代理人: | 赵建刚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WebView翻页特效方法,包括截取显示WebView当前页面的WebView当前界面,生成一张WebView当前界面的界面位图;用界面位图覆盖WebView当前界面,将WebView当前界面拼接到界面位图的端部位置,然后界面静止一定的时间,在该时间WebView加载部分目标页面,得到WebView新界面;界面位图和WebView新界面整体平移,界面位图逐渐移离屏幕,WebView新界面一边加载目标页面一边逐渐移动,直至显示目标页面的WebView新界面完全显示在屏幕上。切换过程中不会出现白屏现象,具有操作方便、用户体验好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操作系统 webview 翻页 特效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安卓操作系统的WebView翻页特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判断WebView当前页面是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翻页条件:第一,WebView当前页面位于端部位置;第二,存在与所述端部位置相邻的目标页面;第三,存在当所述当前页面翻页到所述目标页面的翻页手势;如果符合,则执行S2,否则,保持所述WebView当前页面,不执行后续翻页流程;S2,判断所述翻页手势是否达到预设要求,如果符合,则执行S3;否则,恢复显示所述WebView当前页面,不执行后续翻页流程;S3,截取显示所述WebView当前页面的WebView当前界面,生成一张所述WebView当前界面的界面位图;S4,用所述界面位图覆盖所述WebView当前界面,将所述WebView当前界面拼接到所述界面位图的所述端部位置,然后界面静止一定的时间,在该时间所述WebView加载部分所述目标页面,得到WebView新界面;界面静止一定时间的作用为:一方面,在进行后续页面平移操作时,使动画显示更自然,连贯性更好;另一方面,在该段时间内,WebView加载部分翻页页面,当继续后续的操作时,防止出现白屏现象;S5,所述界面位图和所述WebView新界面整体平移,所述界面位图逐渐移离屏幕,所述WebView新界面一边加载所述目标页面一边逐渐移动,直至显示所述目标页面的WebView新界面完全显示在所述屏幕上;S1中,所述三个翻页条件具体为:所述端部位置包括所述WebView当前页面的页面顶端、页面底端、页面左端和页面右端;与所述端部位置相邻的目标页面具体为:当位于所述页面顶端时,所述目标页面为前一个页面;当位于所述页面底端时,所述目标页面为后一个页面;当位于所述页面左端时,所述目标页面为前一个页面;当位于所述页面右端时,所述目标页面为后一个页面;所述当前页面翻页到所述目标页面的翻页手势具体为:当位于所述页面顶端时,所述翻页手势为下拉手势;当位于所述页面底端时,所述翻页手势为上拉手势;当位于所述页面左端时,所述翻页手势为右拉手势;当位于所述页面右端时,所述翻页手势为左拉手势;当将WebView当前页面滑动到顶端时,判断与端部位置相邻的目标页面即为:判断前页是否还存在内容,如果没有内容,则页面无法下拉;如果还有内容,则控制WebView的位置,使得WebView可以继续下拉,还显示“下拉进入上一页”的提示信息;本步骤中,当需要翻页时,不需要设置额外的页面切换按钮即可,从而简化了配置复杂度,方便用户使用;S2中,判断所述翻页手势是否达到预设要求,具体为:当位于所述页面顶端时,判断所述下拉手势的下拉距离是否达到阈值;当位于所述页面底端时,判断所述上拉手势的上拉距离是否达到阈值;当位于所述页面左端时,判断所述右拉手势的右拉距离是否达到阈值;当位于所述页面右端时,判断所述左拉手势的左拉距离是否达到阈值;S5中,所述界面位图和所述WebView新界面整体平移具体为:所述界面位图和所述WebView新界面以动画效果的显示方式进行整体平移;其中,所述动画效果为先加速后减速的平移动画效果。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齐尔布莱特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齐尔布莱特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10220459.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