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低温肉制品用保鲜剂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310271045.8 申请日: 2013-06-28
公开(公告)号: CN104247753A 公开(公告)日: 2014-12-31
发明(设计)人: 刘志安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市黑子食品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23B4/20 分类号: A23B4/20;A23B4/24
代理公司: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代理人: 王来佳
地址: 300350 天*** 国省代码: 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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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涉及一种低温肉制品用保鲜剂,其组成成份及重量百分数如下:甘油酯1%~5%;大豆磷脂1%~5%;有机酸或无机酸1%~2%;乙醇10%~20%;脱氢醋酸钠10%~20%;葡萄糖酸-δ-内酯10%~20%;异Vc钠10%~20%;水8%~57%。本发明保鲜剂既可直接喷到低温肉制品表面,起到杀菌,抑菌,防腐,保鲜作用,也可作为添加剂在低温肉制品制造过程中加入起到保鲜使用,经过试验证明,使用本发明后可使低温肉制器的保鲜期从原先的平均30天延长到45天以上,有效地延长了保鲜期;该保鲜剂制备方法简单,原料来源广泛,使用方便。
搜索关键词: 一种 低温 肉制品 保鲜剂
【主权项】:
一种低温肉制品用保鲜剂,其特征在于:其组成成份及重量百分数如下:甘油酯            1%~5%;大豆磷脂          1%~5%;有机酸或无机酸    1%~2%;乙醇              10%~20%;;脱氢醋酸钠        10%~20%;葡萄糖酸‑δ‑内酯   10%~20%;异Vc钠            10%~20%;水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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