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滚筒式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75750.5 | 申请日: | 2013-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47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翁少波;钱友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普乐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46 | 分类号: | A01D34/46;A01D34/52;A01D34/62 |
代理公司: | 江苏银创律师事务所 32242 | 代理人: | 程龙进 |
地址: | 226600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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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割草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滚筒式割草机,包括割草机本体和设置在所述割草机本体后部的集草蓝,所述割草机本体包括切割组件、驱动组件和手柄组件;所述切割组件包括滚刀总成和定刀总成,所述定刀总成设置在所述滚刀总成的后部,所述滚刀总成和定刀总成由左、右两侧的左支撑板总成和右支撑板总成固定连接;本发明通过手柄组件推行使得驱动组件的轮子转动,并带动小齿轮转动,从而由小齿轮带动切割组件的滚刀总成转动,由滚刀总成和定刀总成共同作业进行切割操作,首先无需电机驱动,节能环保;其次切割方式简单,操作灵活,控制方便;最后可根据切割要求调节切割高度,满足切割需求。 | ||
搜索关键词: | 滚筒 割草机 | ||
【主权项】:
滚筒式割草机,包括割草机本体和设置在所述割草机本体(1)后部的集草蓝(2),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机本体(1)包括切割组件、驱动组件和手柄组件;所述切割组件包括滚刀总成(3)和定刀总成(4),所述定刀总成(4)设置在所述滚刀总成(3)的后部,所述滚刀总成(3)和定刀总成(4)由左、右两侧的左支撑板总成(5)和右支撑板总成(6)固定连接;所述驱动组件包括左、右两侧依次套接的轮胎(7)、轮子(8)和小齿轮(9),所述驱动组件还包括设置在切割组件后部的支撑轮轴(10)以及与所述支撑轮轴(10)套接的支撑轮(11),所述轮胎(7)、轮子(8)转动带动小齿轮(9)转动从而带动切割组件的滚刀总成(3)转动;所述手柄组件包括依次连接的下手柄(12)、中间手柄(13)和上手柄(14),所述下手柄(12)、中间手柄(13)和上手柄(14)之间均由螺钉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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