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与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24849.X | 申请日: | 2013-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342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发明(设计)人: | 葛隽诗 | 申请(专利权)人: | 拍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G1/14 | 分类号: | G07G1/14;G06Q20/4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陆勍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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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或方法),具有一卡片读取模块以读取一信用卡等卡片以向顾客进行收费。该系统具有一税捐数据存储器用以储存具有电子签章的交易数据,并具有一易失性存储器用以储存纳税人数据。此外,该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亦可具有打印装置、信用卡授权模块及信用卡请款模块,因此使用本系统(或方法)的业者日后向银行请款的程序更为简便。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电子 收费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该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包括一外壳体、一触控式萤幕、一可充电式电池与一电源连接插座,其中该触控式萤幕与该电源连接插座均可见于该外壳体的表面,该可充电式电池设于该外壳体之内,且该可充电式电池与该电源连接插座具有电性连接,该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更包括:一卡片读取模块设于该外壳体上;一内壳体,其具有一第一内壳体与一第二内壳体,当该第一内壳体与该第二内壳体结合时,该第一内壳体与该第二内壳体具有电性连接;一数据储存存储器设于该外壳体之内;一税捐数据存储器与一易失性存储器均设于该第一内壳体与该第二内壳体之间;一纳税人数据储存于该易失性存储器,其中当该可携式电子收费系统产生一交易数据时,该纳税人数据可被用以与该交易数据结合产生一具有电子签章的交易数据,该具有电子签章的交易数据可被储存于该税捐数据存储器;一通信模块设于该外壳体的内,用以将该具有电子签章的交易数据或该交易数据传送至一外部服务器;其中,当该第一内壳体与该第二内壳体分离时,该纳税人数据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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