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53790.7 | 申请日: | 2013-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364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田坂圭次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2 | 分类号: | F21S8/02;F21V19/00;F21V29/00;F21V1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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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器具,包括:发光体,具有长形的基板、设置在基板的一面侧的发光元件、及在上表面侧配设有基板且在下表面侧遍及长度方向而设置有散热板的散热体;器具主体,形成为有底的箱形,且在侧板设置有可插入发光体的插入口;支撑台,包括遍及长度方向具有可使散热板滑动的卡合部的导轨,且与器具主体的插入口对向地设置在器具主体的底面上,供安装发光体;及固定单元,将发光体固定在支撑台上。本发明提供的照明器具可容易地配设发光体,且可有效地释放发光体的热的箱状的照明器具。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体,具有长条形的基板、设置在该基板的一面侧的发光元件、及在上表面侧配设有所述基板且在下表面侧遍及长度方向而设置有散热板的散热体;器具主体,通过侧板及底板而形成为有底的箱形,且在所述侧板设置有可插入所述发光体的插入口;支撑台,包括遍及长度方向具有可使所述散热板滑动的卡合部的导轨,且与所述插入口对向地设置在所述器具主体的底面上,供安装所述发光体;及固定单元,将所述发光体固定在所述支撑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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