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材微炭化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6839.9 | 申请日: | 2013-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53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金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晋绥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M1/06 | 分类号: | B27M1/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454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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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木材微炭化方法,其特征是将待处理木材放进炭化窑内,进行通气式堆放、关闭窑门,并从窑温逐渐升温至约80℃,待木材干燥后迅速升温至130℃以上,保持一段时间,目测微炭化程度合格后,关闭热源,在窑内自然冷却至50℃以下,木材出窑,入库备用,本发明制得的木材,广泛应用于大型与小型建筑业、室内家具、庭院门窗、户外栅栏等制作,本发明相比原有技术,不必在高压容器中进行,与热源间接接触,较安全,无化学浸渍剂、不污染环境,对木材微炭化的均匀性好。微炭化后的木材具有良好的防虫、防腐、防霉效果,内应力小,不易变形,对各种气候条件的适应性强,户外应用不易腐烂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木材 炭化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木材微炭化方法,其特征是将待处理木材放进炭化窑内,进行通气式堆放、关闭窑门,并从窑温逐渐升温至80℃,待木材干燥后迅速升温至130℃以上,保持一段时间,目测微炭化程度辅之以称重,木材失重达0.3‑10%,炭化毕,关闭热源,在窑内自然冷却至50℃以下,木材出窑,入库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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