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改性石膏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61976.4 | 申请日: | 2013-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69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王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达州市清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2/14 | 分类号: | C04B22/14;C04B22/16;C04B22/12;C04B10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学强;魏晓波 |
地址: | 635000 四川省达州***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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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改性石膏,所述改性石膏为磷石膏改性后所得,按照重量比计,改性石膏的含水量小于10%、CaO大于35%、P2O5小于0.01%、氟化物小于0.01%、PH值为5-7,磷石膏改性的具体操作为:将磷石膏进行水洗,水洗之后进行干摊至水分含量小于15%;向干摊后的磷石膏中掺入石灰、粉煤灰,进行化合反应,反应之后磷石膏的PH值高于5;化合反应后的磷石膏晾晒6个月,至含水量低于10%。本发明将固体废弃物磷石膏、工业废渣粉煤灰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在磷石膏中加入石灰、粉煤灰,使磷石膏中有害杂质如P2O5和氟化物化合为对水泥有益的磷酸盐类和硅酸盐类物质,改性之后的磷石膏可以替代天然石膏应用于水泥中。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性 石膏 | ||
【主权项】:
一种改性石膏,所述改性石膏为磷石膏改性后所得,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比计,改性石膏的含水量小于10%、CaO大于35%、P2O5小于0.01%、氟化物小于0.01%、PH值为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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