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顶置助降伞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80512.8 | 申请日: | 2013-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232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许剑;张伟;王飞;杨华东;李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艾锐泰克无人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17/80 | 分类号: | B64D17/80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科谊专利代理事务所 32225 | 代理人: | 孙彬 |
地址: | 215635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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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人机降落辅助结构,尤其是一种无人机顶置助降伞。该结构包括一机身,所述的机身中部两侧设有侧翼,机身尾部两侧设有尾侧翼,机身尾部上方设有尾翼,机身尾部设有后助降伞仓,后助降伞仓中设有后助降伞,所述的机身上部设有上助降伞仓,上助降伞仓中设有上助降伞。本发明的无人机顶置助降伞在空中失去动力形成尾部朝上头部朝下的状态时,上助降伞仓中的上助降伞打开,形成对机身的向上拉力,使得机身头部上扬,回复机身的平衡状态,避免无人机落地时头部落地,保证了无人机降落时的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顶置助降伞 | ||
【主权项】:
无人机顶置助降伞,包括一机身,所述的机身中部两侧设有侧翼,机身尾部两侧设有尾侧翼,机身尾部上方设有尾翼,机身尾部设有后助降伞仓,后助降伞仓中设有后助降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身上部设有上助降伞仓,上助降伞仓中设有上助降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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