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坑上方管线的原位保护施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88171.9 | 申请日: | 2013-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64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柴艳飞;安文河;徐利;任富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57/00 | 分类号: | F16L57/00;F16L1/0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张金亭 |
地址: | 300451 天津市塘沽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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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坑上方管线的原位保护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一)破除路面;二)对应每个桁架两端的支点部位各打两根钢立柱,并在该两根钢立柱上架设水平设置的中部垫梁;三)挖土方;四)降水;五)在相对的两根中部垫梁上架设桁架,在桁架顶部设置上部垫梁;六)在管线箱涵四周包裹钢板,形成加强箱涵包裹筒,采用下部垫梁支撑在包裹筒底部,下部垫梁与上部垫梁一一相对;七)将下部垫梁和上部垫梁通过倒链和钢丝绳连接。本发明能够避免在基坑施工过程中管线箱涵发生沉降变形,从而实现了管线的原位保护。能够确保基坑施工范围内不具备迁改条件的重要管线沉降变形值不超过允许值,并且对基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 ||
搜索关键词: | 基坑 上方 管线 原位 保护 施工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基坑上方管线的原位保护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一)破除路面:在基坑施工前,破除管线箱涵上部混凝土路面;二)打钢立柱:按照桁架的设计位置,对应每个桁架两端的支点部位各打两根钢立柱,并在该两根钢立柱上架设水平设置的中部垫梁;三)挖土方:在需要保护的管线箱涵处开挖土方至管线箱涵垫层下0.8‑1m处,形成沟槽,沟槽两侧留出作业面;四)降水:在施工作业区内进行连续降水;五)架设桁架:在相对的两根中部垫梁上架设横跨管线箱涵且水平布置的桁架,在桁架顶部设置与其垂直且水平布置的上部垫梁;六)稳固管线箱涵:在管线箱涵四周包裹钢板,形成加强箱涵包裹筒,采用下部垫梁支撑在包裹筒底部,下部垫梁与步骤五)中的上部垫梁一一相对;七)吊挂管线箱涵:将下部垫梁和上部垫梁通过倒链和钢丝绳连接,对管线箱涵形成有效的悬吊体系,进而实现对管线箱涵的原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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