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门窗铝型材的碱性化学抛光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88573.9 | 申请日: | 2013-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620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9 |
发明(设计)人: | 李继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F3/02 | 分类号: | C23F3/02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266317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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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门窗铝型材的碱性化学抛光方法,将铝型材在浓度为160g/L的H2SO4溶液中反应2min,放出氢气;配制碱性化学抛光溶液,碱性化学抛光溶液的组份以及各组分的重量份为:氢氧化钠:60份;亚硝酸钠:18-20份;磷酸钠:3份;氟化钠:2-5份;将处理好的铝型材采用所述的碱性化学抛光溶液进行处理,处理温度为110℃,处理时间为15s;将铝型材进行水洗,之后中和,中和之后水洗2次即可。碱性化学抛光溶液组分合理,有效去除铝型材表面的氧化膜以及其它杂质,使铝型材表面光洁,确保后序的喷涂防腐剂的固着。 | ||
搜索关键词: | 门窗 铝型材 碱性 化学抛光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门窗铝型材的碱性化学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铝型材在浓度为160g/L的H2SO4溶液中反应2min,放出氢气;(2)配制碱性化学抛光溶液,碱性化学抛光溶液的组份以及各组分的重量份为:氢氧化钠:60份;亚硝酸钠:18‑20份;磷酸钠:3份 ;氟化钠:2‑5份;(3)将步骤(1)处理好的铝型材采用步骤(2)所述的碱性化学抛光溶液进行处理,处理温度为110℃,处理时间为15s;(4)将铝型材进行水洗,之后中和,中和之后水洗2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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