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竹炭纤维的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21393.6 | 申请日: | 2013-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63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张水祥;吴宏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衢州净力竹炭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1F9/16 | 分类号: | D01F9/16;D01F1/10 |
代理公司: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30 | 代理人: | 曹绍文 |
地址: | 32402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炭纤维的加工工艺。本发明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如下:(1)制作竹炭粉:采用生长5年以上的毛竹,温度保持在100-120℃下干燥4-5天;升温至400-450℃进行炭化3-4天;升温800-860℃2-3天得到块状竹炭,将块状竹炭进行气流磨,对粒度小于0.30μm的颗粒收集备用;(2)将竹炭粉加入到含聚丙烯酸酯类分散剂的水溶液中,湿法研磨后得到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3)向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内添加金银花、佩兰、元胡的提取物,加热沸腾5-6小时,得到改性的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4)采用干法纺丝法制得改性的竹炭纤维。本发明制出的竹炭粉具有较强的除臭、吸湿排汗、蓄热保暖、抑菌防霉和良好的远红外与负离子发射、抗紫外线等功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纤维 加工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竹炭纤维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如下:(1)制作竹炭粉:采用生长5年以上的毛竹,温度保持在100‑120℃下干燥4‑5天;升温至400‑450℃进行炭化3‑4天;升温800‑860℃2‑3天得到块状竹炭,将块状竹炭进行气流磨,对粒度小于0.30μm的颗粒收集备用;(2)将竹炭粉加入到含聚丙烯酸酯类分散剂的水溶液中,湿法研磨后得到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3)向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内添加金银花、佩兰、元胡的提取物,加热沸腾5‑6小时,得到改性的纳米竹炭水性分散液;(4)采用干法纺丝法制得改性的竹炭纤维。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衢州净力竹炭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衢州净力竹炭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10521393.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