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力煤预处理的配煤炼焦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670838.7 | 申请日: | 2013-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03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刘虎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7/04 | 分类号: | C10B57/04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欧咏 |
地址: | 830022 新疆维吾***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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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动力煤预处理的配煤炼焦方法,将褐煤、长焰煤、弱粘煤、不粘煤置于炉内,在450-550℃温度下干馏,至挥发分Vdaf在13-20%时,置于球磨机得<1mm的颗粒,备用;将干馏动力煤与焦煤以重量百分比0.05-0.08:1混匀,装炉焦炼;其中焦煤为130焦煤、1890气肥煤、宁夏1/3焦煤、硫磺沟肥煤、干馏半焦、拜城混煤、库车气煤、低温干馏42#长焰煤、焦炭强度M40为77.0-78.0。所述方法,使用颗粒1mm以下的动力煤,替代气煤配煤炼焦,焦炭M40提高0.4%。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力 预处理 炼焦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动力煤预处理的配煤炼焦方法,其特征在于:动力煤为褐煤或长焰煤或弱粘煤或不粘煤;分步骤实施;步骤1动力煤干馏:将动力煤置于炉内在450‑550℃温度下干馏,至挥发分Vdaf在13‑20%时,置于球磨机得<1mm的颗粒,备用;步骤2配煤:将干馏动力煤与焦煤以重量百分比0.05‑0.08:1混匀,装炉焦炼;其中焦煤为130焦煤、1890气肥煤、宁夏1/3焦煤、硫磺沟肥煤、干馏半焦、拜城混煤、库车气煤、低温干馏42#长焰煤、焦炭强度M40为77.0‑78.0;焦煤的使用参数为:灰分8‑12%、挥发分17‑42%、胶质层厚度12‑32、焦渣特征5‑7级、粘结指数75‑103;其中选用42#长焰煤焦渣特征为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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