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对方眩目的头灯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86600.3 | 申请日: | 2013-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954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7 |
发明(设计)人: | 毛焕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山力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L4/02;F21V14/08;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3102 | 代理人: | 方闻俊 |
地址: | 315324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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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对方眩目的头灯,包括其内具有第一光源(3a)、开关(11)及电源(4)的灯体(1),灯体(1)的正面具有第一透光窗(2a),第一光源(3a)发出的光束透过第一透光窗(2a)形成第一照明视角(α);其特征在于灯体(1)的上部设有能沿前后滑移的遮光板(5),遮光板(5)与灯体(1)之间设有能在遮光板(5)前后滑移过程中将遮光板(5)相对灯体(1)定位住的第一选择定位结构,在遮光板(5)前移并穿出灯体(1)前端面的状态下,该遮光板(5)能遮住位于第一照明视角(α)内的上面部分的光束。遮光板能遮住位于第一照明视角内的上面部分的光束,这部分光束正好是射向对方眼镜的光束,遮光板将其遮蔽,有效防止头灯光束直射对方眼镜,防止对方眩目。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对方 眩目 头灯 | ||
【主权项】:
一种防对方眩目的头灯,包括其内具有第一光源(3a)、开关(11)及电源(4)的灯体(1),灯体(1)的正面具有供第一光源(3a)发出的光束透过的第一透光窗(2a),第一光源(3a)与第一透光窗(2a)对应,第一光源(3a)发出的光束透过第一透光窗(2a)形成第一照明视角(α);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1)的上部设有能沿前后滑移的遮光板(5),遮光板(5)与灯体(1)之间设有能在遮光板(5)前后滑移过程中将遮光板(5)相对灯体(1)定位住的第一选择定位结构,在遮光板(5)前移并穿出灯体(1)前端面的状态下,该遮光板(5)能遮住位于第一照明视角(α)内的上面部分的光束;所述灯体(1)的上部设有沿前后方向设置的导向槽(13),该导向槽(13)的前端贯穿处灯体(1)的前端面,灯体(1)的顶壁中部开有与所述导向槽(13)相通的开口窗(131),所述遮光板(5)约束在导向槽(13)内并能前后滑移,遮光板(5)上具有向上穿出开口窗(131)的拉动部(51),所述第一选择定位结构设置在遮光板(5)与导向槽(13)的顶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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